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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台州学院“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作者:国际处      来源:国际处      发布时间:2026-03-25      浏览量:

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提升人才培养空间,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在台州学院设立“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用于鼓励优秀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赴国(境)外高校开展交流学习活动,开拓国际化视野,提升理想抱负水平。

一、选拔对象

面向2025-2026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访学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台州学院“泰隆之星”马来亚大学商务沟通项目

访学地点与院校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

访学时间

2026年7月18日-2026年8月16日(拟)

项目人数

25人

项目总费用(预计)

20000元/人

学校资助金

11000元/人

(其中8000元为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资金,3000元为学校困难补助)

社会资助金

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9000元/人

备注:

1.每位学生的项目费用为20000元人民币,包含申请费、注册费、欢迎午宴、学费、材料费、境外保险、接送机、住宿、文化参访、课程期间的地面交通、国际往返机票、餐费(人民币1500元/人的标准);不含行程安排外的景点门票及其他个人消费。

2.学生无需垫付费用,由学校先行发放项目资助经费人民币 20000元至学生个人账户,再由学生凭此经费自行办理项目相关费用支付手续。若无特殊原因退出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

三、名额分配

2026年“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选拔资助25名学生开展为期五周的访学项目。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人数

1

人文学院

2

2

商学院

2

3

外国语学院

2

4

人工智能学院

3

5

生命科学学院

2

6

医药化工学院

2

7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8

教师教育学院

2

9

智能制造学院

2

10

建筑工程学院

1

11

医学院

3

12

材料学院

1

13

药学院

1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总数

25

四、项目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2025-2026学年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在校期间未参与过国(境)外游学项目,且未曾获得过任何出国(境)外交流资助金的学生;

5、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目前无重修课程;

6、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7、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8、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交流任务;

9、符合以上8点基本条件的学生中,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②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③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且工作表现优秀;

④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五、项目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下载附件项目申请表,填好后打印申请表并在个人承诺处签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交给学院外事秘书。

(二)学院初评推荐

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及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名单,并将推荐学生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学生承诺处本人签名、学院审核处负责人签名、学院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办人签名、学院盖章)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三)复审与公示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审定后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向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报备后,学校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项目对于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和促进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资格审核和评审推荐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加强管理,做好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学生和入选学生的思想教育与程序管理,准确传达项目要求和注意事项。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无故退出项目,须严格遵守学校及项目统一安排和管理规定;对无故退出或不服从统一管理者,学校有权取消资助资格,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并视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总结,注重成果转化
   项目结束后,学生须按学校要求提交学习交流总结材料,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成果分享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附件1:《台州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件2:《台州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选学生汇总表》。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156591051@qq.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椒江校区行政楼313

联系人:金珍淑
联系电话:0576-88665903




附件1 台州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2 台州学院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项目获选学生汇总表

附件 3 马来亚大学商务沟通技能访学项目简介